電腦犯罪並不可怕,因為今天電腦還不會自主犯罪。是人使用電腦去犯罪,只要主角是人,都會在電腦之外留下使用記錄,用傳統辦案技術,用既有法律,大部份電腦犯罪都能掌握。電腦科技進步快速,犯罪手法與偵防技術一變再變,目前還看不到何時電腦網路會穩定,防制電腦犯罪必須不斷進步不能停頓。電腦使用者年齡、身份分佈不均衡,電腦網路司法體制外衡機制欠缺,單靠司法體制防制電腦犯罪負擔太過沈重。電腦犯罪行為造成實質損害通常是局部性的,電腦網路犯罪具高科技形象,透過媒體報導會造成社會恐慌,會造成全面性、持久性傷害。媒體報導電腦犯罪,對不會用電腦網路的人與電腦網路熟手感受不同。了解的東西不怕,陌生的東西會覺得恐慌,是人之常情。電腦網路是虛擬世界,電腦網路用久了會產生錯覺,把現實生活與網路世界分離,把傳統社會道德觀念法律規範拋棄,部分有意,部分無意。無意是因為電腦網路在虛擬世界,做了壞事沒有犯罪的感覺。有意是因為心存僥幸,自以為技高一籌,認為傳統社會約束力量還未上網,認為不易被抓。
部分電腦犯罪針對電腦系統展開攻擊或變造資料,要從根本防止這類電腦犯罪,電腦軟硬體製造公司扮演重要角色。電腦、網路不是新東西,在軍事、在研究、在大型企業使用了很久,到個人電腦興起,際網路生活化之後,使用者從少數人擴大到所有人,電腦網路系統安全要求提高,在封閉圈裡使用電腦因為利害與共,只要注意系統錯誤,不必防止人為破壞,從正常使用不發生問題,到刻意破壞挑不出毛病,需要系統重新規劃改寫才能徹底解決。絕大多數電腦網路安全漏洞,與原始設計根本沒有考慮到惡意破壞有關。當損失超過重新改寫代價,才能督促電腦廠商從根本改善,這類電腦犯罪靠道德約束、法律規範、犯罪偵防技巧很難收效。
技高一籌,心存狡幸,這類電腦犯罪透過教育宣導可以有效防止。教育電腦網路使用者自律,明白告訴使用者什麼是網路犯罪,展示電腦犯罪破案率,讓網路使用者知道電腦犯罪破案率高,不可心存僥幸。電腦犯罪技術自創的少,學來多,與傳統犯罪類似。全球能自創電腦犯罪技術的人不多,絕大部分電腦犯罪技術技術來自電腦設計者,部分來自競爭產品設計者,少部分來自擁有原始程式碼,解析過原始成試者。早年電腦以封閉系統居多,擁有技術者流動率低,相對系統安全性比開放系統高。開放系統盛行之後,為了做出比競爭對手更好的產品,必須對競爭對手產品做全面測試,會找出許多別家系統設計漏洞。開放系統盛行之後,核心技術人員會在各家廠商遊走,對早年在別家公司為了提高效率省略了哪些步驟偷了哪些雞,原廠可能並不清楚,但並不表示系統安全。國際上以匿名方式,以提醒大家防止電腦入侵為名,實際在傳播電腦犯罪技術的溝通管道很多,值得注意。負防制電腦犯罪責任者,要不斷學習犯罪技術,才能防制電腦犯罪。
克服電腦使用者年齡、身份分佈不均,可以預防電腦犯罪。防範電腦犯罪於未然,比犯罪發生事後追查重要。現實社會裡家長、老師是預防犯罪要角,在電腦網路家長、老師上網比例太低,不能在犯罪發生之前提出規勸。現實社會裡司法體系檢調警人員除了肩負犯罪防制任務之外,在個人生活上出現具有巡邏展示意味。司法人員在個人生活上極少上網,會讓少數網路使用者覺得網路犯罪風險不高。教育體系對訓練老師上網,社教體系對家長上網訓練,司法體系對司法人員作電腦訓練都已經展開,但是這些社會中堅人士平常工作繁忙,單純上幾節課很難落實在生活上利用網路。盡量導引原有業務上網,讓工作所須帶領社會人士上網更能落實。網路亂象與推廣活動不均衡密切相關值得注意。
10.21.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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